拍拍在线(北京)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破产项目入驻
第一章、收费规则
一、适用及收费条件:
1、适用对象:本规则适用于入驻点在拍拍在线(北京)电子商务平台(以下简称“本平台”)破产资产处置(不含司法拍卖)开展资产处置业务的所有主体及相关买受人。
2、适用范围:自本规则最新生效日(即2020年1月1日)起,按照标的物发布时间计算,发布时间在生效日前的,平台不收取费用;发布时间在生效日后的,适用本规则。
3、收费条件:以系统成交为准,即只要标的通过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,竞买人即应按照本规则向本平台支付服务费,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、成交不卖的交易(因本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)。
4、不收费的情形:系统交易失败的情形,包含流拍,撤回,中止。
二、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:
自本规则生效之日起,作为竞买人使用本平台网络竞价的,如竞买人竞价成功,将按照本规则标准向本平台支付服务费。
平台使用费 |
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.3%,单个标的服务费金额上限为30万(人民币:叁拾万圆整)。其中:系统成交价=起拍价+溢价。 |
三、缴费方式:
1、线上支付:标的物竞拍成功后,根据竞买公告或者成交确认短信里面的提示,向指定账户缴纳。
2、缴纳期限:平台服务费的缴纳期限为竞拍结束之日起5给工作日,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,平台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。
四、发票:
买受人可要求拍卖公司在移交完项目之后,向服务方索要发票。
第二章、入驻流程及所需材料
一、主体:破产案件制定的破产管理人
二、入驻流程:破产人提交资料:
1.
管理人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照片(如复印件,请加盖管理人公章),
2.
管理人团队负责人身份证原件照片(如复印件,请加盖管理人公章);
3.
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裁定书以及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;
本平台工作人员接到提交的以上资料,在1-2个工作日进行审核通过,并为破产管理人开通委托人专用账号;
三、审核通过,委托人可使用本平台进行破产资产的处置。
联系电话:010-86393533